鑒於
2014年4月1日起,消費稅改成8%,2015年10月更漲為10%(又延後到2017年4月),
2016年5月1日起最新規定為「消耗品或一般物品消費滿(含)五千即可免稅」。CaFuCa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9) 人氣(273,17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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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在哪一個旅行網站、無論跟團行程或自助旅行者,經常會有人詢問「這個」能帶或不能帶的問題,我懂,而且我也知道發問的人心裡面都只是想把禮物帶回家送給親友,所以從我有印象以來,約莫回答這類問題有五六次以上,顯示真的很多人處於迷惑的狀態,沒研究之前還真的不知道規定這麼多。
最重要的是,我自己也很需要一份檔案來提醒自己確認伴手禮的合法性,眼看自己心愛的食材(隨身帶超過100ml的精品咖啡)當面被銷毀在垃圾桶裡,淚水還真的都在眼眶裡打轉,想當年...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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