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在哪一個旅行網站、無論跟團行程或自助旅行者,經常會有人詢問「這個」能帶或不能帶的問題,我懂,而且我也知道發問的人心裡面都只是想把禮物帶回家送給親友,所以從我有印象以來,約莫回答這類問題有五六次以上,顯示真的很多人處於迷惑的狀態,沒研究之前還真的不知道規定這麼多。
最重要的是,我自己也很需要一份檔案來提醒自己確認伴手禮的合法性,眼看自己心愛的食材(隨身帶超過100ml的精品咖啡)當面被銷毀在垃圾桶裡,淚水還真的都在眼眶裡打轉,想當年...唉
我希望不小心違法的人能越來越少,所以順手整理以下的資訊,大家可以加減參考看看。
至於回國前考慮該買哪些伴手禮安全又受眾人歡迎,老話一句——
『送禮要送到心˙坎˙裡˙』
記得選你想送的人最愛的東西就對囉~~~(但是要先能帶入境,啊啊真是重點)
詳細入境檢疫資料建議點閱動植物防檢局的最新版本唷(目前我整理的是103年版)。
** 這些檢疫規定都是基於愛護台灣本土生物、 **
** 捍衛台灣民眾身體健康而衍生的, **
** 一起來守護台灣入境規定吧。 **
103年最新規定,於0414公佈的動物檢疫規則已經放寬囉!
增加 第十一項:含肉塊肉粉肉末的泡麵、粥、或湯品,無須申報即可入關。
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admin/upload/twgov_file_201404151655231.pdf
以下為102年之公告,除第十一項之外,其餘到103年都未改,請參考!
入境台灣不能攜帶的常見物品:分三類「動物」、「植物」、「水產品」
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userfiles/file/1010413.pdf
(檢疫局整理表格)
▼首先,分享大家最簡單的【判別準則】:(是非題)這個很好記!
( )一、有 細菌跟病毒滋生 的可能嗎?
(沒有,放棄生鮮動植物類、奶蛋生食品、
有種子的植物類、不完全滅菌類、
含肉食品類、內臟骨頭類、含內臟的海鮮類吧)
( )二、有 含肉 嗎?(不行,放棄肉類與有內臟的海鮮食品吧)
( )三、是 生的 嗎?(不行,放棄沒醃過的水果蔬菜跟乾燥植物吧)
上面三題皆否,大概才是能帶回台灣的東西喔!
很多人都在問說「道理何在」?!!!!!
我媽媽也是搞不清楚,以為跟 鎖國經濟 有關,真的真的差很遠啦 XD
★ 接著請看下方整理說明:總而言之分粗略三類規定 →動物、植物、水產
動物(畜類、禽類、蛋奶類):
一、活動物:
除了犬貓兔三種以外「有生命的陸海空動物及其精卵、胚胎」,全數禁止攜帶入境,三類寵物需要入境也先申請檢疫,不能直接攜帶。
二、食物:分為兩部分:A 供人食用vs B 供動物食用。
★禁止攜帶的道理在於防堵禽流感、口蹄疫、狂牛症、牛瘟等等傳染病病原傳播,例如狂牛症病原來自是高溫無法全然消滅的普利昂蛋白,連熟食都無法避免,疫情一旦散播開來是不可逆的。
所以剛從國外回來的人,真的有義務要保護本土動物與食用者的健康。以這個邏輯來理解以下的禁帶物品,就很好懂了。
A:供人食用的食物又分為 1.肉 2.蛋 3.鮮奶類
A-1、含肉的全部禁止。(牛豬雞鴨鵝鹿熊袋鼠…肉跟內臟 都不行)
生的、熟的、乾的、濕的、加工過的、剁碎變粉的、煮成湯的、冰成凍的、醃製過、變中藥的、真空包的、飛機上買的、只是肉鬆肉粉肉精調出肉味的、
— 只˙要˙含˙有˙肉˙的成分(無論多麼細小多麼稀少)都禁止入境。
唯一例外是高溫殺菌罐頭包裝的食品。
A-2、含蛋的:沒煮到全熟都禁止,皮蛋、鹹蛋、幕斯蛋糕(含生蛋白)也會被禁止。
★蛋就是雞卵,等同於動物的精卵類處理,蛋可能有滋生致病細菌與病毒的疑慮,再加上可能沾到病體、屎或土中細菌,所以道理等同生鮮食品,未經檢疫非常危險。
A-3、含奶的:鮮奶、生奶禁止入境。
(除非高溫殺菌過後的保久乳跟奶粉才能帶)
B:給動物食用(飼料):無論罐頭或零食包
★只要含畜類成分、禽類成分、蛋類成分都禁止入境。例如骨頭跟毛皮都是畜禽一部份,所以牛皮骨之類也不能帶。
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admin/upload/twgov_file_201203120955561.pdf
植物(農產):
★新鮮(未被加工的)農產絕對禁止。外來種的植物會對本土植物有無法抵抗的生態威脅,只要能發芽、能帶菌、有種子的都具危險性。
而且無論是冷藏、乾燥的植物(根/莖/葉/花/果實/種子/水果/樹皮/切片組織),「沒檢疫就不能入境」喔。例如乾燥薰衣草、櫻花壓花、楓葉壓花、生的丹波大黑豆、生的丹波大納言紅豆、松茸、朴葉味增的朴葉都是不能帶,除非完成檢疫流程,少則一年,慢則兩年。
例外是經過加工醃製、高溫焙炒、乾燥磨粉的才能帶,像是日本醬油、茶葉、麵粉、泡菜。不過~日本米算是挖掉胚芽的種子,有限量一公斤的額度可攜帶。這個有合乎規定,讓我非常開心呀!
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admin/upload/twgov_file_201105190003095.pdf
水產品:
鮭、鱒、鱸、鯉、鯰五種管制魚類且帶有內臟的相關生鮮產品(例如新鮮鮑魚)都不能帶,今年特別增添禁止攜帶大閘蟹。
唯一能帶只有加工醃製、乾燥、調配後的「完全”無內臟”的魚類跟水產品」,例如已可食用的明太子、一夜干、醋漬鮑魚、魷魚絲、干貝乾、絕非管制魚類且ネタ醃製過的握壽司、箱壽司之類的。(10/17電詢檢疫局之答案),總而言之就是非管制魚、不能生的也不能有內臟就對囉。
為了避免同樣名稱但作法不同的食品疑慮,建議走紅線通關,主動申報避免受罰!
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userfiles/file/1010413.pdf
以上規定皆用於托運行李、隨身行李、免稅商店、機上購買之物件,並沒有說在國外免稅店買到的東西就一定可以帶入台灣海關境內唷。所以在免稅店也不能大意,得要檢查是否符合台灣海關規定。
另外,這些物品也需遵守隨身行李安檢規定,所謂的液體三個一原則:分別用一個100ml罐子裝好、放入一個一公升大的透明塑膠袋、且一個人只能帶一個一公升透明塑膠袋。
布丁、咖啡就屬於液體,已有放在隨身包裡卻被海關查到直接沒入丟棄的紀錄(我 Q_Q)出現囉。
另外,規定限量免稅商品:酒一公升以內、煙一條200隻。不申報又被查獲者,要沒收超過額度的部分、補稅額度內的商品要補關稅(一條煙稅金三百、酒精濃度越高稅金越高)、並加罰金〈香菸每條500元、酒每公升2000元〉。
沒得吃又要被罰錢,相當壯烈~
民國102年新規定上路!特別的是除罪化的部分
http://web.customs.gov.tw/ct.asp?xItem=12072&CtNode=13127
依據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」第11條規定,入境旅客年滿20歲者限制攜帶免稅菸品數量為捲菸200支(1條)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。旅客違反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規定「輸入私菸、私酒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」,不過現在規定因為民怨太大而修改為罰金或者沒入(感謝網友 dichotomyptt告知!)。
最後一個重點,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及其產品超過六公斤以上,會被徵收關稅,真的要特別小心喔!
來源:http://web.customs.gov.tw/ct.asp?xItem=12072&CtNode=13127
2014.07.17 補充一個藥物的部分─很多朋友會到日本購買藥品回家自用,
現在有明確被限制的公告出來了,為了不要讓自己的紀錄出現汙點,
以後被海關或出入境時特別照顧,或是吃罰單補繳稅金、甚至當場被迫丟掉,
最明智的做法就是遵守法令,一人可帶六種藥品,每種依規定限帶兩瓶或三瓶,
郵寄或海運則是不能超過總數12瓶。
詳細公告貼在這裡,可以參考:
1.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(最重大的更改在於某些品項嚴格限制數量)
http://www.fda.gov.tw/upload/133/2014050616344091009.pdf
2. 民眾輸入藥品規範
http://www.fda.gov.tw/upload/133/2014062012031584923.pdf
3.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
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3928
(如果看完還有問題,可以看官方Q&A)
http://www.baphiq.gov.tw/admin/upload/twgov_file_201208222031085.pdf
整理到最後的結論就是,世界已經被科技縮小到跟世界村一樣緊密了,
以為沒關係的事情,到最後還真的就是那個影響生活很大的一個關鍵,
我很愛惜現在的生活,我也很保護現在的台灣生態,生態浩劫是難以恢復的,
我愛我的台灣家人,更希望他們健康平安到永遠,
所以肉品還是別帶了,海鮮也算了,
可能有細菌或疾病帶原的一切都算了,
在日本的就留在日本,在台灣的就繼續好好存活於台灣,
世界的安好,我們都盡了一份心力。
自問自答一下我剛開頭的疑惑:泡麵肉粉包現在又變成可以帶,海鮮就算了。
不過,日本越光米可以帶一公斤!!!!喔耶~~
以上資訊皆附有出處,也有很多朋友持續回報答案,才整合成這篇文章:)
希望對大家能有一點點的貢獻!